消防设施、锅炉、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维保服务调研公示

吴江区第五人民医院  

  2021年8月31日   [ 关闭 ]

我院近期拟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调研,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一:
全院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保及保养(含莘塔、芦墟卫生院)
一、项目简要说明:
基本情况描述:我院消防设施实现医院全覆盖:门诊部共4.5层,住院部共17层,地下室1层,后勤保障部4层,室外停车场及附属锅炉房、医疗垃圾用房等。
消防重点部位描述:我院中央控制室(消控)位于住院部一楼,喷淋及消火栓泵房,电气控制柜等位于地下室,消防防排烟系统现场风机及电气控制柜位于各区域地下室及设备层,锅炉房位于后勤保障楼北侧、地下停车库(非人防)、计算机中心位于门诊二楼、柴油发电机房位于停车场西北侧、燃气调压站位于门诊西南侧等。
(一)室外建筑,门诊及后勤保障楼,消防系统
1、自动火灾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消火栓系统(含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
4、组合分配及单元独立气体灭火系统(计算机中心机房,检验科,手术室UPS机房,地下室配电房)
5、消防防排烟系统
6、防火卷帘系统(含中庭)
7、应急疏散照明系统
8、消防广播系统
9、红外光速电子水炮喷雾系统装置(门诊大厅两枚)
10、消防应急救援电梯
(二)住院部消防系统
1、自动火灾报警系统
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3、消火栓系统
4、区域灭火系统(地下室泵房,地下室配电房)
5、消防防排烟系统
6、防火卷帘系统
7、应急疏散照明系统
8、消防广播系统
9、消防应急救援电梯
以上几大部分为我院主要消防系统和设施,具体系统和布点图纸由总务科统一提供电子档,请有资质的厂家单位现场勘查,制定维保方案及预算。
备注:1、莘塔和芦墟卫生院仅设置灭火器,维护保养参考(中危险等级)《灭火器配置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执行。
     2、本项目中涉及维修的单次维修金额在800元以内的维修视为免费、甲方有权提供材料和设备乙方配合进行施工、调试并验收确认。
 
 
项目二:
蒸汽锅炉的维护及保养
一、项目简要说明:我院锅炉房有两台蒸汽锅炉,主要服务于我院病区热水和食堂蒸汽供应。
二、数量:(2T一台   4T一台)
三、维护保养范围及其项目
1、蒸汽锅炉控制系统的维护及保养
2、机组燃烧器的维护及保养
3、炉体整体的维护及保养
4、锅炉房热源机房内的仪表及主体设备的年检,(并出具计量局检测报告)。
5、锅炉房内外蒸汽管道的维护保养及维修。
6、热源机房内的蒸汽管道设备的维护及保养。
7、配合甲方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和操作指导工作。
说明:1、除04项以外,所有涉及的维修项目由乙方负责维修(设备更换不应包含人工),2、单次维修金额在800元以内的维修视为免费。3、甲方有权提供材料和设备乙方配合进行施工调试、并验收确认。4、锅炉的维护及保养严格按照《中华人工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规范以及与蒸汽锅炉相关的归家规定执行。
 
 
项目三: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维护及保养
一、项目简要说明:我院锅炉房和食堂烹饪区(两间)安装了一套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主机位于锅炉房值班室),采用组合分配的形式保护三个防护区。共设置了6个探测器,采用管路吸气采样的形式,实现可燃气体浓度报警。
二、数量:主机一台 探测器六个
三、维护保养范围及其项目
  1、乙方负责每年度的检测(计量局出具对应探测器的检测报告)
  2、按照《城镇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规定的生命周期内检测不合格的由乙方免费更换。
 3、乙方负责可燃气体报警管路及主机的维护及保养含故障维修,(单次维修金额在800元以内的维修视为免费、甲方有权提供材料和设备乙方配合进行施工调试、并验收确认。)
 4、配合甲方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和操作指导工作。
 5、完成甲方安排的其他关于(港华燃气)对接的相关工作。
 以上三个项目请参与调研的单位在公示周期内前往现场实地勘查,并作出相应的商务和技术服务文件,设计相关参数和设备资料和系统布置等现场资料由总务科统一现场提供和解答。
 
报名注意事项:
一、项目简要说明:
具体维保事项请咨询后勤保障科0512-63957058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名接收信息:
报名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7日 10: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吴江区第五人民医院采购办  (住院楼十六楼1606)
报名联系人:黄寨荣,联系电话:0512-63957117,QQ:724170247
四、报名要求及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产品的合法代理证明(中文);
4、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从事相关行业资格证书。
五、其他联系事项:
监督电话:0512-63957008
请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关注院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吴江区第五人民医院
2021年9月31日